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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中学纪律委员会组织业务学习

为贯彻上级纪检部门的文件精神,有效提升学校纪委的工作效率,2月15日下午,实验中学纪律委员会成员组织业务学习,共同领会《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“十五不准”行为规范》(试行)文件精神,学校纪委书记陈春华主持学习活动。

此次学习活动以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的相关文件为主要内容,注重强化思想意识,提升政治觉悟。陈春华书记首先宣读《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“十五不准”行为规范》(试行)的文件内容,强调学校纪委工作人员的纪律性和自觉性,时刻提高警惕,保持自身的廉洁。陈书记认为,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,不能妄议中央重大部署,不参加非组织活动,不接受请客送礼,回避“圈子文化”和庸俗关系,不越权办事,不谋取私人利益,要以高度的自律维护学校纪委的公正性和廉洁性。

张慧委员和杨新民委员分别根据自己工作岗位的特点,交流了学习感受。张慧委员认为,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应提升自己的政治站位,提高纪律意识,在工作中要形成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,在生活中严格自我要求,加强理想信念教育。杨新民委员指出,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,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法规政策业务学习,不断提升把握政策的能力、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执纪审查的能力,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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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现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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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春华书记组织学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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