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依据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令、法规,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文件精神。
2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积极配合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,进行法制宣传教育,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律观念,定期分析治安情况,搞好“四防”工作。
3、认真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细则,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校内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,定期向分管校长汇报情况。
4、按照学校门卫管理制度、门卫工作职责和门卫人员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,开展常规检查和监督,加强对重点场所和设施的保卫工作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并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
5、发挥我校治安保卫人员、护校队、治安巡逻队、义务消防队和驻校民警的作用,搞好治安联防,维护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。
6、掌握我校教职员工、家属以及校内常住、暂住人员的基本情况,及时向领导提供信息,督促、检查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组织有关人员夜间巡逻,定期查看重点场所和设施。
7、接受市区综治委、市区公安局的领导和业务指导,协助公安机关对各类案件的调查与侦破,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,提高警惕,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
8、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,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,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分管领导报告。
9、配合学工处、团委和少先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,妥善处理好学生的各种矛盾纠纷。
10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