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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处工作职责

1、协助分管校长制订并实施德育、体卫工作计划,确立德育工作在学校的首要地位,积极推进素质教育。 

2、协助分管校长选派班主任,组织班主任工作会议,审定班主任工作计划,检查班主任贯彻《班主任工作条例》的情况,做好班主任工作的总结和评比。 

3、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,不断选拔和培养优秀班主任,组织班主任学习教育理论和有关德育工作文件,总结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。 

4、抓好全校学生的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,组织实施各类德育活动,组织每学期的开学典礼、散学典礼以及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和班团队活动。 

5、负责组织经常性的专项检查活动,营造良好的校风、班风和学风。 

6、负责组织体育艺术活动,做好特长生的培养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,负责做好学生的奖励、处分和政审工作。 

7、建立健全学校、家庭、社区、社会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网络;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;指导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。 

8、负责组织学生的心理、生理卫生和健康教育,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咨询工作。 

9、负责组织德育科研工作,改进德育工作方法,增强德育工作实效。 

10、密切联系年级主任、班主任,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并定期召开有关工作会议;协调年级和各科室,确保学生活动的正常开展。 

11、和团委、少先队共同组织好家长学校和学校关工委的工作。 

12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德育工作会议,并认真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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